妻子难忍家暴欲离婚
丈夫把她扔进垃圾桶
文昌市法院发出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南国都市报12月3日讯(记者 吴岳文)记者12月3日获悉,文昌市人民法院日前为一宗离婚纠纷案件的申请人发出了文昌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8年11月9日,文昌市法院文教法庭受理了一宗离婚纠纷案件,女方阿兰(化名)称其多次遭到丈夫老九(化名)施以家庭暴力,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没料到3天后,老九来到妻子阿兰的工作店面,吵闹不休。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众目睽睽之下,老九竟将妻子举起,扔进了店铺门口的垃圾桶中。阿兰选择报警,老九当场被公安机关带走,公安机关对老九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500元。
因担心丈夫继续实施家庭暴力行为,阿兰向法院提出禁止老九对其实施殴打、跟踪、骚扰等行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书面申请。承办该案的王绥允法官受理申请后,立即进行审查,确认老九在婚姻期间对阿兰实施家庭暴力,阿兰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定条件,遂于当日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事裁定书,禁止老九对阿兰实施殴打、跟踪、骚扰等行为,并及时向阿兰和在拘留所的老九送达了该人身安全保护令,明确告知老九如违反禁令要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法院还向文教镇派出所、阿兰居住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请上述单位联合协助执行上述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了解,老九拘留期满释放后,王绥允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进行调解,对老九进行一番说服教育后,劝说双方好聚好散,避免相看两相厌,寻事生非。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老九自愿与阿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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