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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1月15日起放寒假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21-01-07 20:29 来源:南海网 作者:吴岳文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月7日消息(记者 吴岳文)1月7日,文昌市教育局发布公告称,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文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1月15日开始放寒假。

  高三年级学生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照规定于2021年1月23日开始放寒假,学校必须落实全封闭管理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有特殊情况延迟放假时间的学校须向文昌市教育局报批,下学期具体报名注册时间另行通知。

  小学六年级教学质量监测时间改为1月13日,一至五年级期末考试时间改为1月14日,其他事项不变。

  中学期末考试时间改为1月12-14日,考试时间整体前移;三天的考试时间、科目等安排不变。

  教职工放假时间安排: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延迟教职工放假时间,但不得迟于2021年1月23日。

  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错峰放假方案,坚持“错峰错时”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避免人员拥堵,确保学生安全离校。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日报告” “零报告”制度,密切监测师生和与学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体温情况、确诊情况、疑似情况和密切接触情况。要提醒学生加强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保持适度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确保身体健康。

  海口市中小学调整寒假时间,1月15日起提前放寒假

  1月7日,海口市教育局向各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发布《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中小学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寒假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海南省全日制中小学2020-2021年度校历》原定放假时间为1月23日,现调整到1月15日(当天可安排考试)放假。

  各区各校需向家长和学生反馈的信息,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发布。需要布置假期作业的,可在放假前提前布置。放假后不得再安排学生返校领取成绩和作业,不得组织学生补课。高三年级如仍按1月23日放假的,学校须落实全封闭管理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

  三亚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调整至1月15日

  1月7日,记者从三亚市教育局获悉,按照海南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要求,校历原定2021 年寒假放假时间1月23日,现调整到1月15日,三亚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全部放假,放假后不再安排学生返校领取成绩和作业等。开学时间暂按校历执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高三年级学生如仍按1月23日放假的,必须由学校落实全封闭管理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亚市教育局温馨提示,寒假期间,各位家长要时刻提醒孩子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注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居家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多关注孩子心理健康。

  琼海中小学、幼儿园1月15日起放寒假

  1月7日,琼海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下周五(1月15日)全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放假。

  《通知》指出,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海南省教育厅统一部署,请各学校(园)抓紧安排好期末考试和寒假放假工作,按照比原定校历放假时间(1月23日)提前一周放假的原则,下周五(1月15日)全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放假,不再返校领取成绩和作业等。

  《通知》同时明确,高三年级学生如仍按1月23日放假的,必须由学校落实全封闭管理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责任编辑: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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