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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外加价 同济文昌医院被罚没28万余元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21-07-29 08:44 来源:南海网 作者:吴岳文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9日消息(记者 吴岳文) 记者7月28日从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同济文昌医院乙肝两对半定量测定未按门诊收费大厅公示栏标价收费,构成价外加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近日被罚没28万余元。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同济文昌医院乙肝收费进行检查发现,2020年8月18日,同济文昌医院重新制作,并在医院一楼门诊大厅张贴《同济文昌医院部门常见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公示栏》,其中标示乙肝两对半定量测定(9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114.2元/次,2020年8月18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却每次检测多收28.4元,累计收取9994次,累计多收价款283829.6元。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同济文昌医院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的乙肝两对半定量测定费用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也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且被消费者网上举报,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对同济文昌医院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今年6月23日依法向同济文昌医院送达《责令退款通知书》,责令限期7日内将多收价款退还给消费者。6月24日,同济文昌医院在医院公示栏张贴《关于退还多收乙肝两对半定量测定费用的通知》,履行退款责任。在退款期限内,没有消费者前来医院退款。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同济文昌医院乙肝两对半定量测定未按门诊收费大厅公示栏标价收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构成价外加价的价格违法行为,逾期未退多收价款283829.6元属于违法所得。日前,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同济文昌医院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对同济文昌医院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83829.6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陈燕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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