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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纪委监委开展“流动红旗”考评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时间:2022-06-27 11:47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刘梦晓 黄云平

  海南日报文城6月26日电 (记者刘梦晓 通讯员黄云平)海南日报记者6月26日从文昌市纪委监委获悉,文昌印发《文昌市纪委监委机关部门“流动红旗”考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队伍管理,为提高文昌市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以促进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统领,《办法》划定综合部门、监督检查及审查调查部门、派驻机构、巡察组(办)4个评比范围,对委机关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及巡察组(办)每月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委领导交办件、常委会重点工作任务及专项工作落实推进情况进行评价评比。

  “实施《办法》将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公开透明、简便易行的原则。”文昌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纪委监委已成立“流动红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流动红旗”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评结果的审定、考评办法的调整。

  《办法》规定,“流动红旗”实行100分制月考评制度,要求各室、组、办在规定时间上报本月工作计划表和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表,考评成绩由“综合评价”和“评分指标评分”组成,经考评组汇总成绩并形成考评报告后,报考评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每月向全委通报授予“流动红旗”情况。

  据悉,《办法》还对因工作不严不实、产生负面影响而予以取消评比资格的情形作出5项明确规定,该市纪委监委将严肃追究敷衍应付、避重就轻制定和实施月工作计划,导致影响全年工作任务落实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方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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